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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特区外街道职能将发生变化 社区工作站大“减负”

2015-4-10 16:19| 发布者: tao| 查看: 1118| 评论: 0|来自: 南方网

原特区外街道职能将发生变化,不再承担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职责,昨日公布的《深圳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规定给社区工作站减负,并探索建立社区综合党组织“第一书记”等新制度。

《深圳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最早是去年11月在深圳市委常委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昨日公布《指导意见》。深圳基层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有积年,备受诟病。比如,部分街道管辖幅度过大,管理难以到位;行政管理层级多,事权划分不合理。

此次改革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街道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二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三是构建基层良性工作机制。在权威人士看来,此次街道改革实际上确定两大方向性改革,一是原特区外街道职能发生很大变化,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职责交由区一级政府承担;二是重点规范街道机构数量,及社区工作站的减负。

龙西社区的地皮相对比较多,适合进行房地产开发,如果以后主要职能变成专注于做城市管理服务,对街道来说,这块比较难做出成绩。

——— 龙岗区一位中层人士

一个社区工作站20人左右,每天主要的任务就是做报表、写材料、搞宣传、应付检查,然后就是迎接各种考核,社区工作站真正用于开展社区服务、为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的精力甚至不到20%。

———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

焦点1

街道职能变化

改革要点

此次改革明晰街道与区、社区职责定位。《指导意见》要求,原特区外街道要逐步将专业性较强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举办教育医疗机构等职责交由区职能部门承担,原由社区工作站承担的有关行政性强的工作原则上交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居民自治相关工作交由社区居委会承担。

解读 街道的事权和财权都将缩减

在深圳建设早期,为发展需要,原特区外街道承担一定的发展及管理职能,包括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而经过30多年的发展,深圳经济实力已今非昔比,对特区一体化及城市治理的现代化都提出了迫切需要,这就需要原特区外街道转变职能,把原特区外的发展纳入到全市统一规划中来,而不需要街道承担发展和管理等职责,最终实现服务职能。

“这对原特区外街道影响比较大,其承担的基层管理职能越来越少,比如以前修路、种树、建学校啥的,街道办也要负责,以后就全交给区一级政府来负责,街道更多承担服务职能。”采访中,不少街道相关人士表示,这也意味着街道的事权和财权都将缩减,改革最终实现政府管理服务向社区延伸,让区、街道工作力量下沉到基层。

在专家看来,这实际上也是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指导意见》要求,未来,区、街道权责清单及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统一向社会公布。调查中,原特区外不少街道办对这一改革还没完全准备好,从管理职能转变为行政服务职能,对原特区外街道办来说,要转变工作方法和思路,有个适应期。

街道说 有街道忧心:比较难做出成绩

“这一改革是必然的,等方案下达后,工作思路和方法都要转,但具体怎么转还有一个摸索的过程。”宝安区福永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暂时不能预知,街道办事权的变化,最终是更好更快捷地服务基层老百姓,并提高行政效率。对于行政权力的减少,有街道办领导表示,街道办只是基层行政部门,是服务市民,没有因行政职权减少受影响。

但职能转变对街道还是有影响的。“这个职能改变应该还有一段时间,到时按区里统一安排进行。”龙岗区一位中层人士告诉南都记者,比如龙西社区的地皮相对比较多,适合进行房地产开发,如果以后主要职能变成专注于做城市管理服务,对街道来说,这块比较难做出成绩。又如,让龙岗街道今后更侧重城市管理,但有的社区侧重工业化管理,有的社区商业化氛围较浓,职能怎么转变,对龙岗街道来说也是个挑战。

焦点2

社区工作站减负

改革要点

此次街道改革另一方向性重点是规范街道机构数量,及社区工作站减负。《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街道分为一般街道、较大街道、特大街道,规定原特区内街道设综合性科室6个以内,原特区外街道设综合性科室8-9个。一般街道、较大街道原则上实行一支队伍综合执法,特大街道原则上可按劳动与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设置2支综合执法队。一般街道、较大街道综合设置事业单位4个以内,特大街道综合设置事业单位6个以内。

而备受诟病的社区工作站负担太重的问题也在改革之列。《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改进和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凡不在工作事项清单内的拟下放事项,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严禁擅自向社区工作站下达或转移工作任务。更惠民的是,深圳将优化社区行政服务,整合驻社区各类行政服务窗口,实现所有事项“一窗办、一网办、一次办”。

工作站说双手赞成腾出精力为居民服务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直以来,由于过多的行政管理工作下放到基层,社区工作站不堪重负,应有的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弱化。对社区工作站减负,不少社区工作站都举双手赞成。

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一个社区工作站20人左右,每天主要的任务就是做报表、写材料、搞宣传、应付检查,然后就是迎接各种考核,社区工作站真正用于开展社区服务、为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的精力甚至不到20%。因此,此次改革严控考核及任务下达,对社区工作站来说是好事,可以有更多精力为社区居民服务。

焦点2

社区工作站减负

改革要点

此次街道改革另一方向性重点是规范街道机构数量,及社区工作站减负。《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街道分为一般街道、较大街道、特大街道,规定原特区内街道设综合性科室6个以内,原特区外街道设综合性科室8-9个。一般街道、较大街道原则上实行一支队伍综合执法,特大街道原则上可按劳动与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设置2支综合执法队。一般街道、较大街道综合设置事业单位4个以内,特大街道综合设置事业单位6个以内。

而备受诟病的社区工作站负担太重的问题也在改革之列。《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改进和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凡不在工作事项清单内的拟下放事项,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严禁擅自向社区工作站下达或转移工作任务。更惠民的是,深圳将优化社区行政服务,整合驻社区各类行政服务窗口,实现所有事项“一窗办、一网办、一次办”。

工作站说双手赞成腾出精力为居民服务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直以来,由于过多的行政管理工作下放到基层,社区工作站不堪重负,应有的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弱化。对社区工作站减负,不少社区工作站都举双手赞成。

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一个社区工作站20人左右,每天主要的任务就是做报表、写材料、搞宣传、应付检查,然后就是迎接各种考核,社区工作站真正用于开展社区服务、为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的精力甚至不到20%。因此,此次改革严控考核及任务下达,对社区工作站来说是好事,可以有更多精力为社区居民服务。

焦点3

第一书记”进驻社区

改革要点

为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深圳将探索推行社区综合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选派街道领导干部兼任社区综合党组织“第一书记”,定期定时定点进驻社区服务和办公,并明确一名街道干部担任社区联络员。不少区也已经实行“第一书记”进驻社区制度,如:盐田区18个社区均有“第一书记”进驻。罗湖南湖街道实施社区第一书记与工作站站长组阁制,明确各个社区是社区第一书记的责任田。

改革另一亮点是人事编制。《指导意见》要求,改革后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领导职数在总盘子内调剂解决。

试点情况

盐田:18个社区均有“第一书记”进驻

盐田区已经率先启动“第一书记”进驻社区试点,一些街道领导干部担任社区综合党委“第一书记”,并结合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相应的细化方案。

目前,盐田全区57名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已全部挂点到社区,规模较大的社区、重点社区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全区组建了18支社区驻点团队和辅助团队,驻点团队由街道党工委指派领导干部担任的“社区第一书记”牵头负责。每周二全天时间定为相对固定的驻点日。联系地点均安排在社区行政办公楼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盐田区要求街道领导干部及团队成员当面接待群众,确保反映情况的群众全部受到接待。团队成员要分片走访群众,确保每年每户居民、个体工商户和每个驻社区单位至少走访1遍,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应尽力联系;发生重大灾害或群众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时上门慰问。

罗湖:去年南湖街道已有社区“第一书记

社区体制改革是《罗湖区2014年改革计划》确定的5项重点改革之一。去年公布的《罗湖区关于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法治化的实施案》要求,选任街道办事处的处级领导干部到各社区综合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负责推进社区体制改革事务,指导社区治理各项工作,帮助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社区第一书记每周需至少到挂点社区蹲点工作一天,并召集一次工作例会,安排部署社区工作。

罗湖南湖街道实施社区第一书记与工作站站长组阁制。社区工作问责机制均导向社区第一书记和工作站站长,除了在本次人员整合工作中充分授权社区第一书记和社区工作站站长,今后社区人员定岗定员、浮动工资调整等社区管理事项由社区第一书记和工作站站长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并承担问责责任。明确各个社区是社区第一书记的责任田,社区第一书记所辖社区的发展情况为处级领导们的绩效考核等提供依据。

前段时间盐田有个街道创建“宜居社区”,街道相关领导又习惯性召集社区工作站站长开会,决定将创建工作交给工作站。因为此项工作不在社区工作目录内,上午开完会,下午工作站站长就将情况反映给区委组织部,当天这项工作就被顶回去,由此可以看出区里狠抓改革落实的决心。

——— 盐田一位社区工作站站长

06-08版 统筹:张小玲

采写:王成波 张小玲 叶淑萍 陈思福 李国斌 周伟涵 韩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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