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陈东文在深圳论坛发帖,表示将为遭遇“4S店坐地起价”网友们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3月31日下午,陈东文(左二)与三位购车人会面。 深圳新闻网3月31日讯(记者 王丹丹)遭遇4S店“坐地起价”投诉无门,不少人选择在网络发帖求助。3月30日,北京中银(深圳)律师行陈东文在深圳论坛实名发帖,表示将为遭遇“4S店坐地起价”网友们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该帖文迅速引起关注,有3名购车人联系陈东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月31日下午,陈东文与购车人李先生、郑先生、王小姐会面,商量法律维权事宜。陈东文一一审读了三份购车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从法律角度为三位购车人提出了不同建议。 车牌已上 未买增值服务4S店拒绝交车 律师:已构成违约 车商需按合同支付300元/日违约金 网友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4年12月27日,在罗湖区红x别克4S店订购一台凯越轿车。李先生拿到公证书后,3月19日4S店帮其办理了车牌,“现在车子上了牌,就停在车行门口,他们却让我买4000多元的服务礼包”,由于李先生拒绝缴纳附加费用,红x4S店一直未给李先生办理提车手续,“上了牌的车一直停在4S店门口,他却不让我提车”,李先生的手机照片中,这辆上了牌的白色凯越还停在4S店门口。 陈东文仔细审阅李先生的合同后发现,该合同约定30天内交货,根据合同条款,如果经销商未能按时交货,购车者有权要求经销商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合同金额中逾期交货部分金额的3‰每日。如果经销商逾期交货超过30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购车者有权解除合同,经销商应支付该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合同违约金。 “经销商已经构成违约,如果提起诉讼,购车者肯定是胜诉的”,陈东文解释,按照李先生的情况,该车售价为10万多元,购车者已经全额付款,而且车辆在3月19日已经上牌。经销商逾期交货已经有12天,如果提起法律诉讼,根据合同,经销商须按每日3‰的额度支付违约金,到目前为止,车商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就达3000多元。 “有些车商会以限购等理由,说这些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货,这是在误导购车人,政府政策不属于不可抗力”,陈东文提醒。 陈东文还补充,如果提起诉讼,车商除了支付违约金,还需要赔偿因延时交付,对购车者造成的交通费等损失,另外,购车后保险也已经生效,车商也需要赔偿购车者的保险费用。 “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准备走法律途径了,4S店太恶劣了”,听完律师的解释后,李先生表示,他准备提起法律诉讼。 “上了牌的车一直停在4S店门口,4S店却不让我提车”,李先生的手机照片中,这辆上了牌的白色凯越还停在4S店门口。 拿到公证书 4S店告知车已出售 律师:构成违约 车商需支付购车人损失 购车者郑先生和王小姐,也遭遇了类似问题,去年12月下旬,郑先生在红x别克4S店订购了一台轿车,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拿到公证书后,郑先生去4S店沟通上牌事宜时,却被告知他所定的车已被出售,4S店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诉讼的话,肯定是4S店违约,不过根据现在的政策,你也可以不去诉讼,直接跟车商解除合同,再去其他4S店购车”,陈东文翻阅购车合同后,向郑先生解释。 郑先生也有一些顾虑,“现在重新买车,市场上同款车价格比之前贵了1万多”,陈东文也给出建议,如果因为解约,导致购车者买车成本增加,郑先生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的话,可以要求车行赔偿因解约造成的损失, 交了调节费才给上牌 律师:车主先履行合同交资料 再维权 去年11月中旬,王小姐在龙华标x福特4S店订购了一台新车,一直到限购令下来,4S店都未能给她现车。之后王小姐进行了购车公证,春节前王小姐拿到了公证书,准备办理上牌时,4S店却要求她支付2000元的调车费。 王小姐告诉陈东文,由于4S店要求她付清购车全款,并支付调车费,才帮她办理上牌事宜,她一直未将上牌的相关资料交予车行。 而陈东文浏览王小姐的购车合同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生效后,买房需在三天内将合法上牌资料交给卖方。“你没有把购车资料交给车行,就构成了违约”,陈东文建议,王小姐需按合同尽快将上牌资料交给卖方,“如果卖方拒收,或者收了以后没有帮你办理上牌,我们再按照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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