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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去年241人因贪污贿赂被查 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7人

2015-1-22 17:23| 发布者: MIKEE| 查看: 624| 评论: 0

深圳去年241人 因贪污贿赂被查

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7人,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

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官方微博称,去年,全市检察机关严惩腐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307人,同比上升20.39%,立案人数创历史新高。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41人,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7人,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66人。

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572人,提起公诉26626人,同比分别上升0.26%和8.08%。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对认为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捕4086人,不诉2165人,同比分别上升17.75%和49.93%。

在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7件、撤案123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67人、追加起诉28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60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5件。

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或提请抗诉3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服判息诉341件。

在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拟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罪犯2498人,提出“不同意”审查意见234人。对28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重新体检,对其中19人提出了收监建议。强化财产刑执行同步监督,依法对95名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情况提出纠正意见。(记者蔡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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