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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开展环保专项执行检查 “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2015-1-17 17:24| 发布者: MIKEE| 查看: 780| 评论: 0

为落实新《环保法》,深圳将开展环保专项执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企业

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执法员可现场查扣设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昨天,记者从市人居委了解到,为落实新《环保法》,我市将于近期开展环保专项执行检查行动,对无视法律的企业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环保利剑出鞘。

“按日计罚” 提高违法成本

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是加大惩罚力度,对污染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罚款上不封顶。

市人居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洪晓群告诉记者,深圳早在2009年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中就创设了“按日计罚”制度,《条例》规定,“按日计罚额度为每日1万元,计罚期自环保部门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之日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环保部门查验之日止。”

“新《环保法》出台后,罚款将从每天1万元变为按‘原来的处罚金额’罚款。” 洪晓群给记者举例,比如《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超标排放罚款3万~10万元。以往如果“按日计罚”一个月将罚30万元,但新法颁布之后,可能罚到300万元,违法成本大大提高。洪晓群表示,新《环保法》出台,深圳已经在制定“按日计罚”具体的操作流程,便于一线执法部门执法。

执法人员可现场查封扣押

“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监管权力和手段。”洪晓群坦言。此次发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围绕新《环保法》“违法排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可以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的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定义、适用范围、具体对象、实施程序及监督检查等。

“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权有了法律依据,提高了执法效率。”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解决了一线环境执法人员“不会用、不敢用”查封扣押手段的问题,在规范权力运行的同时,也能有效降低乱用、滥用查封、扣押措施带来的执法风险。

将监管落到实处更具威慑力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使新《环保法》成为出鞘的利剑。洪晓群说,新《环保法》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主要是有了完善法律制度保障,有助于各级环保部门将新法赋予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

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新《环保法》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前是罚票子,现在蹲号子。”史上最严环保法极具威慑力。

“新《环保法》出台,对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洪晓群表示,新《环保法》除对构成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同样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相关数据

1、2014年,全市共对144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8980.75万元。

2、《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修订)实施后,与2009年相比,深圳市2010年企业环境违法后及时整改率提高了30%,重复违法案件数降低了45%,环境违法案件总数降低了12%。(记者刘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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