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99个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政企共建 率先开展政企共建模式,次干道和支路、学校等项目融资 目前政府对学校、道路等公共设施的财政投入虽不断增加,但依旧难以满足居民需求。记者从龙岗区获悉,针对当前发展需要,龙岗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政府与企业共建公共设施的建设模式,按照6:4的出资比例,城市更新主体与政府协同完善公共设施,在次干道和支路、学校等公共设施项目融资上成效显著。 记者从龙岗区城市更新办了解到,龙岗区创新工作思路,牵头制定了《龙岗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项目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与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政府与企业共建公共设施的建设模式,按照6:4的出资比例。具体来说,对通常由政府全额投资的公共设施,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项目,投资人自行筹措建设资金并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府,产权属政府所有,政府按规定给予投资人批复总概算40%的资金补贴。 龙岗区目前累计有34家开发企业计划先行投资建设99个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包括14所学校、4个公园、81条道路,投资估算近23亿元,预计节省政府资金约13.8亿元。其中,完成签订公共设施前期工作协议78个、建设单位确认书78个、建设资金监管专户协议59个、建设工作协议23个。 2014年,龙岗区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城市更新单元周边公共设施,新开工2所学校、2条道路(累计开工4所学校、7条道路),完工深圳中学龙岗小学、信德学校、深大附中坂田学校等3所学校(累计4所学校投入使用),完成投资约2.1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约2.85亿元),新提供小学84班共3780个学位、初中30班共1500个学位。 此外,今年龙岗区公共设施项目列入白皮书任务需签订协议13个,现已签订新石路、石蒲路、石莲路、横一路、康中路、规划路、水官高速辅路、佳华东路、佳华西路、佳华南路的前期、专户协议;横三路、丹坝一路(惠岭一路-龙坪路段)专户协议;保利上城小学专户、建设协议;瑞祥路一期建设协议,合计14个项目24个协议。 龙岗区城市更新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快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的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优化了产业结构,改善了人居环境,拓宽了融资渠道,也鼓舞了开发企业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建设的热情。(记者 梁睿 通讯员张晓明) |
|Archiver|手机版|陆商网 |粤ICP备13067880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1993-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szllcc.com
GMT+8, 2025-1-23 17:45 , Processed in 0.050845 second(s), 14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