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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2014-11-20 17:14| 发布者: MIKEE| 查看: 543| 评论: 0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石义胜)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了《深圳市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电工、首饰设计师等社会化鉴定非模块化工种根据技能等级的不同,可分获600至38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而物流师等社会化鉴定模块化工种补贴最高可达4000元。《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受益职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在深从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在深就业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从业人员通过相关培训、职业技能竞赛,且取得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证书。通过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政府公益性培训和政府协议项目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不予补贴。在深经营企业、职业培训机构也可申请相关职业培训补贴。

个人申报补贴须先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然后到公布的受理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个人补贴申请材料包括《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系统打印并核对确认签名),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深圳开户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活期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及银行证明,验原件)。《办法》自实施之日起开始受理补贴申报。

此期政府公报还涉及废止原市卫生局制定发布的《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2个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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