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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

2014-11-14 15:45| 发布者: MIKEE| 查看: 625| 评论: 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肖意)昨天上午,市委书记王荣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我市将深化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以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切实提升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化街道行政体制改革,严格控制街道领导职数

《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整合资源、提高效能,明确权责、理顺关系,扩大参与、加强自治,积极稳妥、配套推进”原则,着力构建以社区综合党委为核心,以居委会自治为基础,以社区工作站为政务管理服务平台,社区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深化街道行政体制改革,科学调整街道管辖范围;明晰街道与区、社区的职责定位,实现功能错位互补;优化街道机构设置,严格控制街道领导职数,切实提升管理效能。

二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作用,带动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推行社区综合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夯实领导核心地位;明确社区工作站定位,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加强居委会建设,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构建社区共治格局。

三是积极推进“织网工程”建设,建立以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的政务协同工作机制,精简行政成本,提高基层工作效率,实现管理服务现代化。

控机构编制,总量不得突破

会议指出,中央、省、市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工作,对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做出了详细部署。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我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总结基层改革实践经验,充分发挥特区改革先行先试作用的现实选择。

会议强调,《指导方案》的进一步完善需要立足于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目前部分街道管辖辐度过大、管理服务难以到位等基层治理难题,推动并实现精细化管理。要强调区、街道、社区的职责定位、层级错位、功能互补,缩短管理链条,在努力实现扁平化管理上见到更大成效,并通过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使未来改革的方向更加明晰。

要在转变职能、提升服务上下功夫,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通过取消、转移、购买服务等方式,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综合党委在社区的引领、统筹和协调功能以及在依法推进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支持、推动居民自治组织的发育,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努力构建社区共治的良好格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严控机制编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改革后机构编制总量不得突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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