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门槛没了,附加服务费要来? 11月1日起餐饮行业禁设最低消费,有餐厅表示会考虑收取包间费、服务费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便已规定餐饮业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而自11月1日起,商务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实行,为规范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利益《办法(试行)》第十二项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届时消费者们可更加有理有据地对“最低消费”说“No”了。昨日晶报记者对市民和数家中高档餐厅进行了随机采访,一探消费、经营双方对此的看法,以及餐饮行业将会作何应变。 市民 保障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能力 记者采访到的市民都对这一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新规定表示赞同,正如市民王先生所说,“进了餐厅后会有一种处于弱势的感觉,吃的什么、得到怎样的服务,都由经营者决定。新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能力,吃多少点多少,减少食物浪费。” 但同时市民们也普遍对“一分钱一分服务”的市场行为表示理解,白小姐对记者说,“毕竟饭店的空间和人力资源有限,包房提供更优质的环境和专门的服务人员,对有这方面需求的消费者收取更高价格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装修豪华收费高昂的饭店不宜太多,能满足相应的市场需求就够了,否则容易滋生奢侈风气。” 餐馆 不设最低消费就收包间使用费呗 记者以给公司聚餐预定包房为由走访了福田区几家中高档餐厅,其包房均有最低消费门槛,其中消费门槛最低的是一家特色餐厅,无论包间大小都是1000元,茶位费8元/人,收消费金额10%的服务费。而最贵的是一家主打精品菜的餐厅,其大包间最低消费则是1680元,内包服务费和茶位费,再点两扎果汁就可免去自带酒水的开瓶费。一位餐厅经理告诉记者,“我们包间里酒杯每个都要上百元,消费者有对较高质量服务和更私密的用餐空间的硬需求。” 记者暗访的几家餐厅的接待人员都表示知道新规定即将实行,“《办法(试行)》实行后,公司会有决策,但应该不会影响餐厅的定档定位。”一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会努力配合新规定的实行,但餐饮市场是买方市场,饭店作何定位、提供什么服务是由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说了算的,所以应市场需求一般不会考虑取消或减少包间,而“会考虑调整收费方式,譬如收取包间使用费、附加服务费等。” 饮食协会 餐厅与消费者间将经历新的磨合期 深圳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朱绍源坦言,在《办法(试行)》及相关监管、处罚面前,餐饮行业受到不小影响,“行业经营者在遵守规定的同时,当在法律允许下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做出调整、积极应对。”朱绍源透露,各餐厅可能会按各自实际情况调整收费和经营方式,“向消费者明示附加服务费用、包房就餐人数下限、较大堂更高的菜牌价格等。”同时他表示,因为市场需求,餐厅应该不会因为该规定而降低包间环境与服务的质量,而经过调整后,经营者的收益也不会遭受太大影响。但他指出,“经营者肯定要经历一个自身与规定相磨合的过程,同时由于经营和收费方式的调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也需要新的磨合,这很正常,‘最低消费’出现时双方也是经历了一段磨合的。” 朱绍源认为《办法(试行)》是否能够促进餐桌文明、减少餐饮浪费还需要时间来验证,“但我相信会起变化。”(晶报记者 商笑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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