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商会 首页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查看内容

宝安区的大妈们注意啦!下月起晚9点后禁跳广场舞

2014-10-31 17:26| 发布者: MIKEE| 查看: 621| 评论: 0

宝安出台新规对公园、广场等场所限噪

下月起晚9点后禁跳广场舞

广场舞是深受大妈们喜爱的运动之一,但是跳舞的人欢乐,周围居民却不堪其扰。而宝安区出台的新规,对广场舞的活动进行了限制,要求在规定的时段和地点才能开展,如有违规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制止该团队或个人在公园内开展活动。记者昨晚走访得知,大妈们对这个新规表示不适应但会遵守相关规定,共创宜居环境。

新规 11月-明年4月夜间广场舞活动晚上9点结束

据了解,《宝安区城管局公园广场舞活动管理规定》于10月28日正式出台,该规定适用于宝安区已建成的城市广场和各类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森林公园、社区公园等。

规定对开展公园广场舞活动时段和地点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公园广场舞活动应在各公园广场舞活动管理单位划定的区域和场地内进行,不得占用通道,妨碍游园市民正常通行。新规明确了广场舞活动时段,其中,早上活动开展时间全年都是从7点到9点;而晚上开展时间则有区分,5月-10月是从7点到9点半,11月-明年4月是6点半到9点。大妈们要注意了,从下个月开始,夜间活动结束时间为9点。

新规同时要求开展公园广场舞活动应尽可能调低音乐音量。音量应按以下标准控制:离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1米处音量值不超过110分贝,团队最外围队员处音量不超过80分贝;离周边住宅楼宇、学校等场所较近时,应确保楼宇窗前1米处音量不超过60分贝。各级管理单位将对公园的广场舞健身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对广场舞噪音问题进行随机抽查,对各公园广场舞活动队伍及活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噪声监测档案。对违规行为最高处罚可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声音 对新规不适应但会遵守相关规定

昨晚9点30分,记者来到西乡街道办对面的大众广场,这里聚集了4个跳舞的团队,各式各样的音乐一个比一个响亮。虽然已到了禁止广场舞活动的时间,但大妈大叔们却跳得精神抖擞,没打算要离开。

“一般都会跳到10点才走。”家住港隆城的市民曹女士表示,她和团队会在11月4日参加广场舞比赛,所以近期都在这里加强锻炼。曹女士得知新的规定要求下个月9点就结束广场舞活动,她认为时间有点早,感觉回家也没什么事做,不过她表示会支持新规,遵守相关规定。

9点50分,当大众广场上的4个跳舞的团队停止播放音乐时,一位老先生用电单车拖来了一个移动音箱,音乐声音响彻整个广场。在这里练习交谊舞的市民陈先生表示,每天晚上这个时间段,当大家都准备离开时,这位老先生就会自己运来音箱,和广场上不愿意离开的大叔大妈们一起“狂欢”,大部分时间一直跳到11点才结束,确实是扰民了。路过广场的刘小姐表示,确实有必要对广场舞时间进行限定,如果这么晚还播放高分贝的音乐,必然会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引起不满。(记者 郑礼军 通讯员 张睿 刘吉娜)

QQ|Archiver|手机版|陆商网 |粤ICP备13067880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1993-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szllcc.com

GMT+8, 2025-1-24 00:57 , Processed in 0.055114 second(s), 14 queries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