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举行的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引起市民广泛关注。不少市民对听证会能让市民代表充分发声、提出建议表示认可,对于听证方案,有很多市民网友也提出自己的看法,其中一大观点就是非经营性停车场也应该同时纳入到调节费征收范围中来,只有体现公平,才好让大家接受。还有市民更直接提议,将政府机构内部免费停车场纳入首批征收试点,起到示范作用。 非经营性停车场涉及13万辆车 据市交委介绍,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按《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规定的停车场分类征收,即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目前深圳停车场经营性(约4200家,超过100万停车位)与非经营性(约800家,约13万停车位)所占的比例约为90%和10%。根据调查,政府机关停车场中有经营性停车场,也有非经营性停车场,社会停车场里同样两种性质的停车场都有。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包括各区有上百个政府部门、机构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其中绝大部分停车场为非经营性,内部员工免费停车,少数政府部门停车场为经营性停车场,但多数对政府员工免费或者进行补贴。 针对这种现象,市民朱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全市开征停车调节费,那么至少有13万辆车短期内不会受到影响,而这13万辆车中,很大部分是政府工作人员用车。 “主要调控通勤用车就更应包含政府部门” 听证会上,有多名代表提出,停车调节费是针对停车场内的车按时间收费,有点不合理,应该对在路面上行驶、占用道路资源的车征收费用,才更体现“治堵”的目的。对此,听证方案陈述方在回应时表示,停车调节费重点是要“调控早晚高峰通勤小汽车的使用需要,希望减少早晚高峰市民开车上下班。”但是在解释为何暂时对非经营性停车场不征收调节费时,听证方案陈述人说的第一个因素是“经营性停车场一般对外开放,使用量大,周转率高;非经营性停车场基本上是单位内部使用的停车场,使用量相对较小,周转率低。” 对于这个解释,有市民表示不能接受。市民汪先生提出:“政府机关的免费停车场基本上都是内部员工在停车,而且大都是早晨上班时把车停进去,晚上下班的时候才把车开走,一停就是十个小时,周转率当然低了。但如果按重点针对通勤用车征收,那这些政府部门用车才最应该纳入征收范围。” 希望政府免费停车场率先试点 公平性问题也是此次听证会上代表们关注焦点之一。参加听证会的政协委员卓睿就当场提出:“我建议在试点收取调节费之前,政府可以带头先开放,这样让老百姓更舒服一点。” 市交委在听证会上明确表示,短时间内难以在非经营性停车场收取调节费的原因是,相当一部分非经营性停车场无收费主体、设备等,且不在交警部门监管范围内,难以对其管理和设施监控提出强制性改造要求。未来将视交通运行状况及技术手段的完善情况,适时开展非经营性路外停车场征收路外停车调节费的可行性研究。 “既然90%的停车场都能够增加调节费征收系统,那么这10%的停车场改造起来也不至于很难。”汪先生说,他代表相当一部分市民郑重建议,希望政策能一视同仁,让所有停车场都纳入征收范围,“在先行先试范围内,政府免费停车场能率先试点,这样市民才能更好接受。” 深圳特区报记者 潘未末 徐兴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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