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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公众理性开展环境维权

2014-8-9 17:10| 发布者: MIKEE| 查看: 408| 评论: 0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举行基层干部专场,中山大学环境法学专家李挚萍支招

引导公众理性开展环境维权

深圳特区报记者 卞德龙

昨天,“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市民中心礼堂举行基层干部专场,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环境法学专家李挚萍作“解决‘邻避运动’的法治研究”主题报告。李挚萍认为,当今中国由垃圾焚烧厂、PX工厂等项目引发的公众环境维权事件频发,且多演变为群体性事件,行政机关和有关各方应引导公众理性开展环境维权。

报告会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会见了李挚萍等人。来自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各区政法机关和基层的政法干部、律师代表等800多人参加报告会。

深圳较早立法确认公民环境权

什么是“邻避”?大多数参会者表示“摸不着头脑”,李挚萍介绍,“邻避”一词音译自NIMBY(not in my backyard),即“不能在我家后院(搞项目)”。该词在我国出现不超过10年,但近年来有大热的趋势。

“厦门PX事件、茂名PX事件、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等都是典型的环境邻避事件。”李挚萍说。这类事件的频发,与公民环境权的确认和环境意识的觉醒密切相关。

“环境需求日益成为百姓‘刚需’,”李挚萍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安宁权、户外休闲权等愈发重要。她介绍,深圳是国内较早立法确认公民环境权的城市之一,《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享有在良好环境中生活、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监督管理以及得到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

然而,像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的建设同样是城市发展的“刚需”,在缺少法制规范的情况下,其选址和建设几乎不可避免地产生争议,引发“邻避冲突”。

信息公开是解锁之匙

如何实现由“not in my backyard”向“yes in my backyard”(就在我家后院)转变?李挚萍认为,从较早期的厦门PX项目开始,群众心里有了一把对这类项目“说不”的锁,解锁之匙是信息公开。

李挚萍梳理了近年来的环境邻避事件,指出这些事件多以政府“退让、搁置、放弃、转移”为结局,如厦门PX项目迁址漳州,茂名PX项目无限期暂停等。她认为,无原则的妥协并非良策,行政机关应通过信息公开,引导公众理性看待这类项目。

李挚萍提到了较早的“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工程”事件,认为这是较好处理邻避事件的代表。当时,该工程因严重影响周边厂区、住宅、商铺的生产生活,引发不满和质疑。政府部门对此积极回应,公开工程信息,主动沟通,该工程终于在2006年顺利完工。

“在今天传媒更加发达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要更加积极主动,可通过引入环境风险第三方评估、邀请公众参与决策过程等方式,实现信息公开。”李挚萍建议。

维权渠道应合法

警民冲突、示威游行,甚至一些不法分子恶意打砸……谈起邻避冲突的乱象,李挚萍十分惋惜,认为这与公众缺少或不了解合法维权渠道有关。

“要让公众意识到,以合法方式维权,维护法律效力,既是公民义务,也是福祉,因为只有如此才能营造全社会守法的风气,个人权益才能得以保全。”李挚萍说。

李挚萍建议,基层政法干部代表和律师代表要多想办法,主动引导公众合法维权。她认为,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加强宣传,告知群众开展环境维权要有清晰的诉求并准确表达,不可采取暴力手段。此外,还要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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