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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速行驶”处罚1000元?市民认为处罚缺乏操作性

2014-7-28 17:23| 发布者: MIKEE| 查看: 401| 评论: 0

深圳商报记者 郑思
日前,市公安局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市公安交警局于6月14日至7月15日向社会发布公告,就两个《条例》修订工作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其中一条修改条例—— “故意慢驶、停驶或者以其他方式阻塞交通在内的龟速行驶行为将处罚1000元”在市民中受到普遍关注。不少市民质疑,处罚龟速行驶行为不仅缺乏操作性,还可能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龟速行驶影响通行秩序
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两个《条例》主要是根据近年来市民集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近年来,在道路上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或者打电话、看路牌等原因,少数驾驶人故意或者注意力不集中导致“龟速行驶”,包括慢驶、停驶等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另外,对单方追逐、挑衅其他车辆,在其他车辆临近时突然变道,或者超越他车后猛踩刹车等行为,拟增设处罚1000元。
网友“快乐每一天”给交警发来电子邮件对此条例表示赞成。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开龟速车的人日益增多,确实给道路交通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他认为,如果在高速路段不能按照规定的最低限速行驶的,也要按照超速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另外一位市民表示,现在有些人不是因为操作不熟练开慢车,而是因为打电话等人为原因故意开慢车,让人非常不可理解。“打电话,有的甚至故意慢慢悠悠地走,导致后面的车急刹车。不按常理行驶的驾驶人,都容易成为事故源头,应该加以遏制和处罚。”
界定“龟速行驶”有点难
网友“写信724980810”说,自己刚刚拿到驾照。想具体了解究竟如何界定“龟速行驶”。网友Sandy Zhong也表示,所谓的“龟速”是多少公里/时?什么样的条件下龟速行驶要被罚?不同的道路是不是也应该有不一样的规定,模棱两可的交通法规存在很大的争议性。
市民林先生称自己是一位退休的驾驶员,他说,应该说产生“龟速”有多种原因,可能是在打电话,可能是寻找不到路,也有可能是有意的或赌气,无论哪种做法都不应该罚,因为这种行为并没有造成恶性影响,为什么一罚就要罚1000元呢?
市民郑先生说,根据他平时开车的经验,开车时如果发现前方有车辆慢行,通常从旁边开过时都会瞥一眼开车的人在干啥。他发现多数时候这些驾驶人都是在用手机打电话。但是有的可能是不熟悉路,慢下来找方向。
谨慎慢行才能保证安全
网友tiger8829说,处罚“龟速行驶”应该分情况,尤其是对于新手,不应该鼓励快速行驶,应予以限定。
因为驾驶员对路不熟悉看路牌慢速行驶也要罚显得非常不妥。深圳是一个大城市,相信很多人都会有不熟悉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看指示路牌,尤其是有些路牌还被遮挡看不清,如果不减速,一边看路牌一边快速行驶,十分危险。
网友老唐说,如果前面的车开慢了,我跟到后面也开得慢,是不是也要罚?况且刚拿到驾照的,肯定会开得比较慢,开车熟练的人也是从不熟练慢慢成长起来的。要是开慢车要罚的话新手根本就没有办法上路了。
老唐说,龟速行驶确实很烦人,但是这要分情况。“我们的交通惯例一般是快车靠左慢车靠右,如果龟速行驶占着超车道,那我也很支持罚他,如果车已经靠边,又不挡道了,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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