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陈某与网友杨某平见面,没想到竟遭强奸,还被拍裸照勒索。记者昨天从南山检察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平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9月,被告人杨某平与被害人陈某通过网络相识。一天,杨某平以庆祝生日为名将陈某带至深圳市南山区一房屋内。进屋后,杨某平拿出事先准备的匕首架在陈某脖子上,威胁不许叫喊,随后用透明胶纸贴住陈某嘴巴并捆绑住陈某的手脚。杨某平在陈某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强行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发生性关系后,杨某平用手机拍摄了陈某的裸照,并以将裸照发给陈某的丈夫为由向陈某索要3000元。陈某当场交给杨某平100元,并答应将剩余的钱存进杨某平提供的银行账户后离开。陈某离开后将2800元钱存入了杨某平的银行账户。 拿到钱后的杨某平还不罢休,过了几天,杨某平又尾随陈某到其住处,要求陈某重新与其联系,再次以发裸照给陈某的丈夫并将照片在互联网传播为由,威胁陈某给他5000元钱。陈某答应后报警。民警于当日将杨某平抓获,并当场缴获涉案的储蓄卡和匕首。(记者 包力 通讯员 潘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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