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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被控售假 支付宝账号内10万元余款被冻结6个月

2014-6-3 17:33| 发布者: MIKEE| 查看: 831| 评论: 0

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通讯员 黄天姣

刘某在自己经营的淘宝网店内销售步步高手机,被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该公司认为刘某的行为侵害了其对“步步高”系列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刘某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万元。经过法庭的调解,刘某同意立即停止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上销售涉案手机,并向步步高公司支付一定数额补偿款。

全力打假

步步高公司诉称,该公司是国内知名企业,自1995年开始一直致力于有绳电话、无绳电话、音乐手机、智能手机等各类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步步高通信系列产品以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完善的管理在同行业独树一帜。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步步高公司现拥有现行有效的三个注册商标,且其核定使用商标均包括第九类的移动电话或手提电话。2002年3月,步步高公司的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步步高公司为打造高品质的国货,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随着其品牌的知名度上升,市场上不断涌现假冒其注册商标的手机,这种销售假冒手机的行为不仅影响了该公司的商誉,还欺骗了消费者。因此,步步高公司也在全力打击销售假冒其品牌手机的行为。

2012年,步步高公司发现刘某经营的淘宝网店以“全新正品”的名义大量销售涉嫌假冒其三个注册商标的假冒手机,便以公证的形式对涉案淘宝网店销售手机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并通过该淘宝网店购得涉嫌侵权的手机一部。

步步高公司认为,其通过涉案淘宝网店购买的手机是假冒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刘某通过网店销售假冒其商标的商品已侵害了其注册商标权,遂至法院起诉刘某,请求法院判令刘某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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